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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陕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访谈
时间:2025-06-20来源:陕西日报作者:郑斐点击次数: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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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6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1个月。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步入法治化新阶段,意义重大。如何让这部承载厚望的法律真正落地生根,成为当前的一个热议话题。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凭借在税收、GDP、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突出贡献,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陕西,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近五成,同比增长21.3%,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增加至49.5%,呈现出民间投资“步调”持续加快的喜人局面。

与此同时,市场准入的隐形限制、融资成本的居高不下、行政执法中“以罚代管”等不规范现象,也困扰着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公平竞争”为核心原则,明确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并规定涉企政策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从制度层面拆除藩篱,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科技创新”章节,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企开放共享,无疑为民营经济注入了破冰前行的锐气和底气。

然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要让民营经济促进法真正从庄严的文本走向生动的实践,需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首先,强化监督问责机制,例如建立法规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由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动真碰硬。其次,及时跟进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普法宣传与操作指引缺一不可。最后,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培育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机构,发布跨国经营合规指南,为民营企业出海项目保驾护航。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当执法者告别“纸面落实”,当企业家不再担忧“新官不理旧账”,这部承载着破除壁垒、激发活力决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才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