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动态   > 基层党建  > 正文
府谷从两个维度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时间:2020-06-18来源:榆林党建作者:网站管理员点击次数:233
[ 文字放大文字缩小 ]


从两个维度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府谷县被确定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聚智聚力,用心用情,全力聚焦重点任务课题,有效破解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今年,重点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上下功夫,着力从职业发展空间和薪酬待遇体制两个维度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横向创新方式


       在城区14个社区,组建设置社区党委,社区党委由驻区单位党组织、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等组成,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原有隶属关系不变的同时接受社区党委的领导,社区党委在城区便民服务中心党委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管理基层社会,服务辖区居民,社区党委书记从现有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单位和社区的“双报到”党员干部中选配,多渠道选优配强社区“领头雁”队伍。


纵向打通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培养成为社区后备力量,从社区后备力量中择优遴选担任社区党委书记,重视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委书记予以优先提拔使用。畅通社区工作者成长渠道,县上在申报招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设置一定名额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


完善薪酬待遇体制


       通过深入调研,结合实际,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府谷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科学推行“四岗十八级”工资待遇,激励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按照岗位与等级分为“四岗十八级”,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结构。基本工资以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为基数,在此基础上按照正职、副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委员分别设置相应的岗位系数,社区正职为4-18级,副职为3-17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2-16级,委员为1-15级。


       结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等,建立“四岗十八级”等级序列;绩效工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核定。社区工作者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统一安排,街道组织实施,分为工作职责考核和群众满意度考核,按照社区正职、副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委员,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核等次,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调整、等级晋升、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