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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9-04 09:24 点击量:96

       为认真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变更,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体现在哪里,切实守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努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实现我市“追赶超越”目标定位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务措施

       (一)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1、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进行一次集中修订、完善,明确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写进《公司章程》。

       具体措施:市属国有企业及重要子公司2017年6月底前完成修订任务。市国资委党委于2017年7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验收。

       2、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具体措施:各级党委组织部及市国资委党委每半年对企业落实“四同步、四对接”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3、坚持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总支、支部)副书记。1—2名经理层党员进入党委(总支、支部)班子,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研判,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摸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于2017年10月底前,对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按要求分批进行调整。

       4、把企业召开专题党委(总支、支部)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前置程序,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总支、支部)事先讨论,与党委(总支、支部)会前沟通,向党委(总支、支部)会后汇报。

       具体措施:各企业要制定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市国资委党委2017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市属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的审核。2017年12月底前,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5、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岗位的监管,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企业正职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企业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一律按党纪政纪处理。凡企业领导班子或下属发生违纪案件,一律“一案双责”、“一票否决”,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6、强化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与市委督查组对接,对在督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开展督查工作“回头看”,抓好问题整改。市国资委党委于2017年12月底前对督查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形成每年度至少督查一次的长效机制。

       7、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出资人监管,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并进行决策失误问责追责。

       具体措施:对监事会发挥作用情况和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问题,由市国资委党委出台进一步发挥监事会作用和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的意见或办法。加快探索建立和完善我市外部董事人才库。

       8、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检查,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分级分批落实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二)建设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9、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具体措施:分级分层举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深度解读中央和省委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七一”讲话和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新三篇”,把握核心要求,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使命感 、紧迫感、责任感。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干部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企业干部管理办法。

       11、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落实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权,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严防“带病提拔”。按照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明确责权利,畅通“下”的渠道。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研究有关企业经理层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理层人员力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具体办法。要把企业领导人员“三项机制”落到实处。

       12、严格日常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综合考核评价和提醒、函询、诫勉力度。

       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与企业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坚持每年度与联系点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了解企业情况,指导企业工作。

       13、按照管人与管党建相统一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集中研判,有条件的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进一步理顺。

       具体措施:2017年年底前,由市国资委党委商市委组织部,研究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当前部分企业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两家分管存在的弊端。

       14、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整偏高、过高的不合理收入,完善企业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保证企业依法行使内部薪酬分配权,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

       具体措施: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选择1户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在全市推开。

       15、注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力量建设,把发展潜力大的好苗子放到一线锤炼摔打、墩苗壮骨,把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好贤才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队伍建设进行调研,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后备人才库,加大企业与区县、高校人才交流力度。

       16、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合理划定容错界限,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三)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17、以提升“两力两率”为目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解决“应建未建”党组织问题,消除空白点,集中精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具体措施:各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对改制企业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彻底消除“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现象,坚决做到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全覆盖,该项工作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18、在处置“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过程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等工作。

       具体措施: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做好处置“僵尸企业”、破产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调整,确保将每一名党员有效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

       19、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等基本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具体措施:各企业每年年底前要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开展情况按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汇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定期组织力量抽查。

       20、重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让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

       具体措施:市国资委党委负责,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细则。

       21、突出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具体措施: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抓好职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奉献。

       22、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

       具体措施:市属企业对照省属国有企业党建标杆典型,学习借鉴。

       23、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两张皮”现象进行深入调研并认真查找原因,研究探索促进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高度融合的办法措施。

       24、坚持文化引领,把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滋养先进文化的有效阵地,把党员作为承载先进文化的价值坐标,在培育企业员工集体意识、倡导职业道德、规范员工行为中开展党建工作,实现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

       具体措施:各企业党组织要因地制宜,总结提炼出符合企业实际、深得广大职工认同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企业品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并引导企业员工积极践行。

       (四)加强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领导

       25、各级党组织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户骨干企业、每年与所属骨干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进行督导检查。

       26、落实牵头抓总负责,重点做到“五个加强”,即加强研究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基层基础。

       具体措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负责,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适时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7、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职副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企业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落实“一岗双责”。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各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抓党建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责问责。

28、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具体措施:从2017年度开始,市属国有企业(包括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要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要用2年时间,全面推行所有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并形成长效机制。

29、建立相对独立的国有企业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既按百分制考核企业生产经营业绩,又按百分制考核抓党建工作情况,两项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待遇、评先评优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抓党建不力的严肃问责。

       具体措施:建立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评价细则,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体成绩。市委考核办与市国资委党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并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30、市属国有企业都要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规模较大的企业要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兼任其他职务。要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属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及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并制定具体调整配备方案,2017年8月底前确保该配备的一定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动态调整管理。

       31、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畅通企业优秀人才向机关事业单位流通的渠道。

       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对市属企业党组织机构设立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研,督促企业抓好对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交流等事项的落实。

       32、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确保党建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

       具体措施:市国资委党委每年度对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是否纳入企业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规定执行的企业要视情况进行问责。

       三、几点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总责,定期开展巡回检查,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对工作完成不及时、质量标准要求不高的,一律列为重点督导对象进行约谈。

       2、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党组织要组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进指导组,坚持多层次全方位进行指导,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任务不走样、不变形,一项一项落实到位。

       3、各企业党组织要对照《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础项目评价表》(榆国资党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推进措施,要列出任务清单及责任人,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各企业每年12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国资委党委定期开展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