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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十项措施
时间:2018-09-04作者:管理员点击次数: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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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组织工作服务追赶超越目标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十项措施》。

       一、建强组织促脱贫

       1.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围绕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资源整合、辐射带动的要求,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行村与企业、村与园区组建“联合支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党委、联合党委;推广“产业链支部”;推广“支部+X+贫困户”模式,把支部建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上,坚持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带领贫困户抱团发展,提高产业发展效益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2.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贫困村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把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推动脱贫攻坚作为衡量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标志。要突出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整体谋划全村脱贫攻坚,用好用足扶贫政策和资源,以提高“两率一度”为重点,有效领导、组织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加强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群众评议会,对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3.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根据“星级创建、追赶超越”考评结果,按照倒排10%比例,动态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持分级施策,根据班子软弱涣散、主导产业不明晰、干部违纪违规、依法治理滞后、“村霸”黑恶势力等不同情况,采取组织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联“乱”村、经济部门联“弱”村等方式集中整顿。县镇两级要成立驻村整顿工作队,实行领导包抓、台账管理、逐个销号,每年底动态清零。

       4.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大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组织部门要主动与农业、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配合,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研究扶持措施。县区、乡镇党委要结合土地确权和林权改革,帮助贫困村制定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规划和措施;对省市扶持的示范点加强调研指导,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村“两委”要因村制宜,采取资源开发、资本运营、土地流转、产业带动等模式,盘活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持续发展、长效脱贫。

       二、抓好班子促脱贫

       5.强化贫困县区乡镇领导班子。注重把政治素质高、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富有基层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务实有力的干部选进县乡领导班子。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县区所辖乡镇党政正职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把握。县区组织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每年定期对乡镇(街道办)领导班子就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进行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6.建强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前谋划部署,开展“村霸”专项整治活动,做好摸底研判。重视从乡村带头致富能人、返乡创业人才、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中选拔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改善班子结构,提高成员素质,增强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对目前村级党组织书记暂时空缺的,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配齐配强,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县乡机关优秀干部担任。采取培训、帮带、见习、试岗等措施,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解决好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问题。

       三、带好队伍促脱贫

       7.加强扶贫工作力量。组织部门要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扶贫挂职力量,加强对各类扶贫挂职干部的统一管理,建立选派、服务和考核机制。用三年时间,将所有后备干部在脱贫一线锻炼一遍。整合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力量,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会干事、干成事的下派干部。

       8.管好用好脱贫攻坚队伍。制定《榆林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日记、驻村考勤、定期汇报等工作制度,强化脱贫攻坚工作队伍的考核管理。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县区党委、政府负责考核,将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保证一帮到底,直到脱贫为止。开展第一书记“回头望”工作,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充实加强力量或召回调整人员。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关爱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队员,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不搞逐级施压、层层加码,确保工作队伍精力旺盛、高效服务。

       四、提升素质促脱贫

       9.开展脱贫攻坚大培训。制定《脱贫攻坚干部三年培训规划》,每年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方式,将全市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轮训一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省市的安排部署,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党建基本知识,以及产业发展、农村电商、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等内容。采取课堂讲授、现场观摩、座谈交流、远程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实用实效。

       五、党员带动促脱贫

       10.坚持党员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要鼓励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民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经济实体,发挥党员带头脱贫、引领群众脱贫。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支持,对党员带动脱贫的给予适当贴息,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脱贫致富项目、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些农民党员致富带头人。对率先脱贫和带动脱贫的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活力。

       11.强化党员结对帮扶。深化完善农村党员承诺、党员积分、民主评议制度,把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作为党员承诺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行“党员中心户”、“党员爱心岗”等做法,加大帮扶带动力度。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农民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和鼓励全市范围内有能力的、有一技之长的党员,跨行业、跨地域进行结对帮扶,发挥带动效应。

       六、聚集人才促脱贫

       12.推动各类人才下基层。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才工作优势,调动各类人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人才精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计划。组建卫生、教育、特色农业等流动专家工作站,通过人才+基地、人才+产业、人才+培训等形式,将部门职能、人才扶贫与行业系统扶贫有效衔接,拓展扶贫新途径。组织入站专家到贫困村,送医、送药、送教育、送技术,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实用人才培养。采取向上送培、挂职锻炼、跟岗实践等方式,开展基层卫生、教育、农业等实用人才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刚性引进硕士研究生到基层一线助推脱贫攻坚。

       七、夯实责任促脱贫

       13.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市、县、乡(镇)、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脱贫责任,把抓党建促脱贫作为年度党建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易于操作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指挥部”作用。党委书记要将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带头到贫困村蹲点调研、带头抓好脱贫攻坚,带头深入贫困户真帮实扶。组织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指导督查,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派出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做到项目捆绑、资金捆绑、责任捆绑,落实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生活补助、差旅费报销、定期体检等措施。各级要拿出部分留存党费,对贫困县区党员创业培训予以支持。

       八、奖惩分明促脱贫

       14.严格奖惩。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能者上,惩处庸者下。对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予以宣传表彰并优先提拔使用;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贻误工作、出现严重纰漏的,坚决降格调整。市委组织部每年表彰优秀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各20名。县区也要开展表彰活动。

       九、强化监督促脱贫

       15.全方位加强监督。市、县、乡成立专项举报中心,接受群众对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违规违纪的举报;市、县电视台开设“脱贫攻坚问政”相关栏目,重点对县、乡(镇)主要领导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问政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实行“阳光公示”,贫困户的识别、退出及帮扶措施等内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报上进行公示,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经常听取群众对村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让群众评判是否脱贫,评判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

       十、示范引领促脱贫

       16.总结经验典型引领。要着力培育一批可学、可赶、可超的示范典型,及时总结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挖掘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广大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鲜活典型、生动事迹,典型引领,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