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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0年选聘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公告
时间:2020-07-17作者:王帅点击次数: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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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榆发〔2018〕8号)、市工信局《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0〕49号)文件要求,市委组织部将通过职业技能比赛方式,选聘50名榆林市辖区内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到全市各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一)选聘数量:榆林市辖区内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50名。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2017年、2018年、2019年已毕业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以及2020年应届毕业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实践操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将通过职业技能比赛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审、领取参赛证、职业技能比赛、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将在榆林市党建网以及榆林党建、驼城人才、榆林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崇德楼108会议室(地址:榆林市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3.所需材料:本人须携带《榆林市2020年职业技术院校技能比赛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自带U盘,现场拷贝)。

4.报名初审:本次比赛报名和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领取参赛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于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报名地点(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崇德楼108会议室)领取参赛证。

(四)职业技能比赛

比赛日期为7月26日(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本次比赛共设7个专业的比赛项目,相关专业设置及岗位招聘情况详见《榆林市2020年选聘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职位表》(附件2)。

(五)资格复审

比赛结束后,拟聘用人选按照职业技能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参赛选手须提供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技能比赛同一比赛项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市工信局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技能比赛同一比赛项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市工信局根据参赛选手技能比赛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集中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四、选聘说明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 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2:1的比例,缩减拟选聘名额或取消该比赛项目。如出现缩减选聘名额或取消比赛项目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比赛项目选聘名额。

五、聘期待遇

应聘职业技术院校大专毕业生一经聘用,可纳入到榆林市大学生服务企业计划,与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招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除财政补贴外,用人单位须为聘用人员发放正常工资,工资总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一年内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选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比赛地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6月14日以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考生,实施2次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至比赛前一日,隔离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比赛;隔离期已满且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并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参加比赛。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比赛。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赛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为确保比赛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

(三)参赛选手在报名和参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选聘联系方式: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912-3545374


附件:                 

1.榆林市2020年职业技能比赛报名表.doc  

2.榆林市2020年选聘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职位表.doc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