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发导航_共产党员网
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欢迎访问榆林党建网!

当前位置: 干部工作 >> 干部队伍 >> 正文
吴堡县出台政治生活鉴定制度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6-29 17:32 点击量:94

吴堡县日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员政治生活鉴定的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起对全县党员理论学习、参与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情况进行鉴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明确了党员政治生活鉴定的内容和办法,对不合格党员在职务晋升、待遇兑现、评先评优等考察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明确党员政治生活鉴定的内容。在理论学习上是否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是否按规定传达学习党内的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在组织生活上是否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等各项组织生活;是否认真按时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在党费缴纳上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明确党员政治生活鉴定的程序。县直机关党组(党委)和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分别对考察对象做出初步鉴定意见;县直属机关工委和县委基层办通过察看会议记录、工作日志、学习笔记等纪实资料,综合县直机关党组(党委)、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初步意见,对考察对象出具鉴定结论。 

吴堡县《关于实行党员政治生活鉴定的通知》明确了一票否决的6种情形:组织纪律散漫,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不按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全年无故不参加党课超过两次的;政治立场不坚定,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不执行党的决定,不配合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在民主评议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有其他违反党章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