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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一调整两延伸三结合”推动“三项机制”落到实处

发表时间:2018-06-29 05:34点击量:15

为确保“三项机制”在长期坚持中充满活力、刚性执行中彰显威力,清涧县结合县情实际将“三项机制”作为助推各项工作的“赏罚令”,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制度触角,推行“一调整两延伸三结合”机制,切实用好用活“三项机制”,激发全县上下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一调整”即调整考核指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大胆尝试,不断创新,对镇(街道、中心)考核指标按照“五个扎实+ 十个专项任务+特色”进行综合考评;对部门考核指标按照“重点+职能+创新”进行综合考评。同时结合“三项机制”,制定了《清涧县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使“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体现客观性与准确性的统一,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准确反映工作实绩。

为了对调整后的考核指标作进一步的健全完善,我县充分挖掘“三项机制”内涵,制定出台“两个延伸”办法。一是延伸鼓励激励办法。对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部门,创新运用鼓励激励办法,在考核中给予奖励。承担省、市“追赶超越”任务指标的部门,指标在全省(后十位除外)、全市(后三位除外)较上年每进位一个位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加0.5分,进位三个位次以上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加1.5分。在全县的“追赶超越”考核督查中,受到全县通报表扬一次的镇(街道、中心)、部门加0.5分。对获得移民搬迁年度综合考评前两名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加0.2分。单位获得国家级、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奖项,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二是延伸能上能下办法。针对承担省、市“追赶超越”任务指标的部门,指标排名全省(后十位除外)、全市(后三位除外)较上年每退位一个位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1分。在全县的“追赶超越”季度考核中,每受到全县通报批评一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镇(街道、中心)、部门减1分。承担移民搬迁建设任务的镇(街道、中心),在年度综合考评未完成任务且后两名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0.3分。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未完成任务且后两名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1分。通过制度优势,充分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推动“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无缝对接,进一步激发“三项机制”的作用效能,我县在工作实践中推行“三个结合”。一是重点工作与“三项机制”相结合。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全县的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与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与当前重点工作的结合,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抛顾虑,有“舞台”施展“拳脚”,激发推进重点工作的内在动力,从而提升全县各项工作水平。二是作风建设与“三项机制”相结合。把“三项机制”精神渗透到干部日常管理当中,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相结合。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统一,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运用紧密衔接,突出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对那些长期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同时,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平庸的领导干部采取末位淘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措施。新的机制让敢想、敢闯、敢干的领导干部有保障、有机会、有位子,营造出了“干净、担当、实干”的良好政治氛围。